1.呈現評估工具心理計量特性之時態:
若為empirical study之驗證結果與討論,宜使用過去式;若為彙整評估工具之特點,於前言應使用現在式表事實,於結果則使用過去是以呈現過去研究之驗證結果。
2. 本次彙整之評估工具皆無中文版,是否仍應提供臨床或研究建議?
若前言並未將語言或文化因素列為重要議題,則不需於討論考量語言問題,僅須依據文獻彙整結果提供適當的臨床或研究建議即可。
3. 目前每段主題句為各心理計量特性之定義與臨床意義,但因定義已於前言說明過,建議將討論之定義省略,直接呈現主要研究結果,並應說明結果之臨床意義與建議。
4. 結果解釋與建議宜更具體明確。類似的建議可於總結一併陳述。
5. 各段落架構應盡量一致。
6. 不同效度指標之臨床意義不同,建議分段陳述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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