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4月30日 星期一

20120430討論紀錄-學生版FIFE修改

1. 第2題:指導語「危險因子」不易理解。於手冊中補充:若個案不理解何謂「危險因子」,可改變指導語為「一般來說,有那些問題容易造成中風?」或「一般來說,容易造成中風的可能原因有那些?」

2. 第4題:指導語「症狀」易混淆。
將症狀定義為發病且經急救後之殘留症狀,非剛中風之「徵象」。
將較少被勾選之選項(失禁、忽略)更改為中風後憂鬱、眼歪嘴斜,將偏癱無力改為半側肢體無力,以侷限在肢體上,將個性行為改變改為性格改變。
Discussion
是否加入「徵象」一題?→可考慮,並思考那些才是對個案最重要且最具鑑別力的知識。

3. 第5題:選項「平衡能力變差」易與症狀一題之「平衡感差」混淆。將此選項改為:坐/站不穩或較易跌倒。

4. 第9題:指導語「提供可在家進行的復健活動」之提示,易限制個案作答。將指導語修改為:您知道職能治療師可提供那些服務或訓練嗎?如物理治療師可提供電療。

5. 第10題:選項內容不易懂,且項目太多,若逐一解釋,個案仍不易立即瞭解。
製作圖文版附錄。

6. 第11題:須更標準化,修改手冊之引導方式,以及訂定作答與評分標準。將指導語修改為:請試著講出最近2週當中,您在職能治療最常做的三種復健活動。刪除手冊中的引導方式說明,評標準為:3項活動目的皆符合治療師擬定之計畫細項即得2分,3項活動目的皆無法符合治療師擬定之計畫大項即得0分,其餘以1分計。

7. 第1題:「容易感到疲倦」一項易受個案生理狀況影響作答,而非其真實心理狀態。將此選項修改為「容易感到精神很差」,以與中風後疲勞作區隔。

8. 新增第五個評分面向:「個案之服務需要」與「治療師擬定之短期治療計畫」,兩者相符程度為:完全符合、部分符合、不甚符合評定標準為:第10題之3項服務需求與第12題之3項功能中,若1~3項未獲服務,即勾選部分符合,若4~6項未獲服務,即勾選不甚符合,若無未獲服務項目,即勾選大致符合。可參考治療師勾選之短期治療計畫,依下列3種情況提供建議:1.個案表示未獲服務之需求與治療計畫完全不符,則建議治療師與個案溝通並調整治療計畫。2.個案表示未獲服務之需求已包含於治療計畫中,則建議治療師與個案說明治療計畫。3.其他。

9. 轉介日期之定義:個案於受訪機構接受職能治療之第一天起。並於手冊中補充此定義之限制:部分個案可能無法藉此資料推估其接受OT之總時間長度。

10. 將短期目標列入基本資料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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